第十三章

  毕业很快到来。蓝青如愿考上b大研究生,潘哲则结束实习生涯,正式成为事务所一名员工。
  毕业典礼那天,潘哲接到英重的电话。约她在事务所对面的咖啡馆见面。她赶到的时候,英重还没到。她挑了靠窗的位置,一边喝着水一边等着英重。
  不一会一辆黑色轿车停在楼下,英重从里面走出来,身上穿着西装,身姿挺拔,有一种庄重而凛然的气质。很陌生。当他站到她面前时,她觉得自己没有办法把这个形象同她认识的那个阿重联系起来。她压下心中的疑虑,笑着问:“阿重,你刚下班?”
  “嗯,等了很久吗?”
  “没有,我也刚到。”
  英重把菜单递到她面前,“饿了吧?想吃点什么?”
  潘哲地接过来玩笑着说:“你请?”
  “当然。恭喜你毕业。”他把一个盒子推到潘哲面前,“这是礼物。”
  潘哲接过来打开,惊喜道:“阿重,这…这是威廉的作品,天空之城!”
  英重点点头。
  “真精致啊,又简洁又精致。我曾经在杂志上见到过这只手表,英妈妈一直很遗憾没拍到。它怎么会在你这?”
  “我从一个私人收藏家那里买到的。”
  潘哲把表收好,重放进盒子里盖好,神色渐渐凝重起来。
  英重心中一片清明,可他仍疑惑着问:“你不喜欢吗?”
  潘哲看着他的眼睛,正色道:“不,我很喜欢。但我要知道,你怎么有那么多钱买它?其实我从前并不想问,只要你喜欢,随便你做什么都行。可自从上次…我很担心你,我不想你再出事。所以,你要坦诚告诉我,你做的是什么工作?为什么会有那么多钱?我给你的卡,你根本就没用过。”
  “你不用担心,”英重笑笑,他来之前就已经做好了接受盘问的准备,他甚至准备好了说辞。他指指窗外远处最高的那幢楼,“你看到了吗?那幢楼,我在那里工作。”
  “荣盛集团?”
  英重微笑,“我现是荣盛集团首席财务总监,以后还会是副总裁,总裁。”
  潘哲彻底惊呆了。她结结巴巴道:
  “阿重,你跟我…开玩笑的吧?”
  英重微笑摇头,“是真的。你愿意的话,明天我带你去上班。”
  潘哲呆愣了半天都没说话。好一会才喃喃自语:
  “这…这太不可思议了。啊,对不起,我并没有不相信你的意思,只不过,我…我从前以为你和阿重一样的…”
  英重继续说道:“我十六岁哈佛大学毕业后,曾为美国摩根银行工作四年,回国后打伤人出了事,为了逃避追踪,我就一直不停流浪,直到去年才进了荣盛,刚进荣盛没多久就被他们找到了,是你把我救出来的。”
  潘哲瞪着他仍然不说话。
  英重开始不安,急忙解释:“我并非有意欺骗你,我…”
  “你是个天才啊…”潘哲瞪圆了眼睛:“十六岁,哈佛毕业?天哪,我竟然当你是个小混混…”
  “我是的。在遇到你的前两年,我连小混混都不如,我就像个乞丐。潘哲,是你收留我,并且从长风山庄把我救出来的。因为你我才能重新生活。我从来都不想欺骗你的,你…不要怪我…”他的声音带着谨慎的讨好。
  潘哲用了好长时间才能消化他如此不凡的经历。“我怎么感觉,像是捡到了个宝贝…”她玩笑着摆摆手,“好啦,反正无论你是小混混还是什么,你总归是阿重。你能不能再跟我讲些关于你的事情?”
  英重于是把事先编好的一整套故事背给她听。他说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孤儿院院长的先生是个数学教授,在周末到院里帮忙的时候发觉他在数字方面的非凡天赋,于是尽了全力栽培他。他一直心存感激。回国后他去看望院长夫妇,却发现两人自杀死在家中。他经过调查发现两人是因为在地下赌场输光了身家,欠下巨额高利贷,迫于无奈才会自杀。他于是去了赌场找人理论,却不想失手伤了人,所以只得到处流浪以逃避黑社会报复。而后就碰到潘哲。
  “够写一本小说了。”潘哲感叹。
  “能原谅我吗?”他问。
  潘哲笑,“真是傻,我怪过你吗?”
  英重这才放下心来。
  “阿重,今天你请客?”她过一会又问。
  英重点点头,“嗯,庆祝你毕业。”
  潘哲眯着眼睛凑近他,“阿重,你现在工资比我高很多吧?要不,以后吃饭都由你请?”
  英重呵呵笑出声来,眼睛里星星点点的光芒笼在她身上,
  “当然。”
  “太好了。”潘哲嘻嘻笑着扬了扬天空之城,又把它塞进包里,“手表我收下了。快点菜吃饭!”
  英重看着她神采飞扬的脸,悄悄松了一口气。她真是傻呵,那么容易就被骗到!可这正是他预料中的。这个女人为了他甚至可以倾家荡产,又怎么会在乎他的出身?他的心中晃过一瞬的羞惭和不忍,可他把它压了下去。那时候的他想,潘哲,这是最后一次欺骗,从今以后,我会用我全部的生命和感情来补偿你。
  可他没想到,这仅仅只是一个开始。
  吃完饭英重带着潘哲去了银杏苑的一套房子。房子是复式,装修简洁明快,英重带着潘哲上楼,打开其中一间卧室门:“过来看看,喜欢吗?”
  “我的?”潘哲指指自己鼻间,不可置信地问。
  英重推她进房间,“不是你的,还是谁的?”
  “我为什么要住这啊?”
  “这里离事务所只有十分钟的路程,出门右转,穿过中心广场就到了。很方便。”
  “是吗?”潘哲跑到窗户前向下望去,房子位于顶楼,视野很开阔,能隐约看到事务所大楼,果然离得很近。
  “这离荣盛也很近,以后我们就住这里,旁边是我的房间。”英重也走到窗边,他低低的声音就响在潘哲耳边。
  “那…你做早餐?”潘哲眯着眼睛,看着他笑。在潘哲孜孜不倦的教导下,英重已经可以做些简单的饭菜了。
  “可以。”
  “洗碗?”
  英重点头,“可以。”
  “打扫房间?”房间那么大,她可不想好不容易休假一次还要大扫除。
  “没问题。”
  “ok!就住这!”潘哲打了个响指,“走,搬家!”
  新房子比住在事务所宿舍方便许多。英重很忙,常常要在晚上十二点之后才能回家,潘哲有时会做些宵夜边上网边等他回家,有时候实在困了,早早就休息了。虽然搬家时商量好由英重做早餐,潘哲心疼他休息太少,总是早早起床做好早餐再喊他起床。
  房间是由英重请的钟点工打扫,一周三次。有一天潘哲到了办公室才想起落了份资料在家里,她跑回家开了房门,就看到一个年轻男人在揩茶几,动作极其细致从容,不像是干家务,倒像是在创作。穿着西装皮鞋打着领带,面容白净,短短的头发干净利落。潘哲在门口愣了半晌,怎么也不能把这男人和钟点工联系起来。
  年轻男人听到开门声响回过头,对着潘哲鞠躬,恭敬地微笑:
  “潘小姐,我叫阿七,是少…英先生的助理。”
  潘哲受着他如此郑重的礼仪,浑身不自在,
  “啊,阿七,我回来拿份文件,你…继续工作,不用管我。”
  “是,潘小姐。”阿七又对她深深鞠躬,然后接着细致从容地擦拭茶几。
  潘哲匆匆拿着文件离开,阿七听到她门的声音,停下手上的动作,仍深深鞠躬,恭声道:“潘小姐慢走。”
  那天晚上两人一起吃宵夜,潘哲问英重:“我今天回来拿文件,见到阿七,他是你的助理?”
  英重点头,“怎么了?”
  潘哲盛碗粥放到他面前,“他看起来教养很好的样子,既然是助理,不用让他亲自过来打扫房间吧,是不是大材小用了?以后打电话让家政公司派人过来好了。”
  英重皱眉,“我不喜欢陌生人到家里来。”
  潘哲想了想,点点头,“好吧,其实我也不喜欢陌生人。那你多付些薪水给他吧。看他的样子,至少也得是管家级别吧。”
  英重微笑点头,“这倒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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