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这世界真妖。
不可思议。
这城市太小,绕来绕去,连妖怪也有人看得上,生活就是一场戏,人人都粉墨登场。
都是戏子,只是演戏功力深厚不同而已。
又碰到了一个戏子,当然我的生活中出现那么多戏子只能怪自己遇人不淑。
某个人在他没见我之前就一再强调他还没做过0,还是第一次,要把他的第一次献给我,我不置可否。
于我,我觉得第一次或者第一千一万次并无太大差别。
事后他问我,觉得他是不是第一次?我无语。
说实话,虽然御人无数,可我还真分不出第一次和第n次的差别。
反正我也不晓得这个人到底想表达什么。
他告诉我下次他来看我,要带两条烟给我,情人之间送烟或者什么很正常吧?当然又不是我提出来的,只是他一直提一直提,打电话也老说,说了不下十次,只是第二次见面他并没带所谓的烟,我还是什么都没说。
一个说到不能做到的人,又何必和他计较什么。
只是后来某天一初次见面的另一个朋友送了我一条烟,忽然就想起先前那个人说过的要送我烟的事。
后来那个人打电话给我,在电话里叫我老公,还说很想我,等等等等,我给他个面子,也不想在电话里揭穿他,挂了电话,忍不住发条短信问。
结果就石沉大海,短信没有,电话没有,就这样消失,无所谓,烟本人还是买得起滴,只是觉得说到不能做到的人就是在放屁。
可是直到某天上qq,发现这个人在我陌生人里,半天才搞清楚这当中的玄机,这个人把我删除了。
又一个彻头彻尾的戏子。
这就是那个打电话来说多么在乎我的人吗?只是试试,狐狸尾巴就露出来了,不过貌似他也在试我,所以说生活中都是对手,稍有不慎,就会变成别人的玩物,很多人欲火攻心的时候,就会想尽千方百计的把你骗上床,就这样简单。
只是谁玩谁?相对的吧。
既然如此,那我也做一个戏子。
第二节 感悟爱情
我和老公结婚十三年了,激情已退,厌倦日长。
与一友人聊天,他说这些年来他一直是趴在墙头上,呵呵,他在等那枝出墙的红杏。不过除了那枝红杏对他的思想有所察觉,别人是不会看出来的噢。我佩服他的坦诚与言语描述的形象。坦率来讲,我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如果真有一个才子,既有坚韧的毅志,又有挺拔的身躯,既能言善辩,又深沉有味,既对我关怀备至,又懂得若即若离的艺术,既有钱,那是他能力的明证,又完全不做钱的奴隶,他贫时不馁,富时不骄……我一定早不是淑女了。
今晨我闲来实在无事,收拾旧时书柜,顺手翻出当年我与丈夫恋爱的心情笔记。看着看着,初恋的感觉慢慢包围了我,我感到奇怪,我们曾多么深刻地爱过啊。我们当时的情语竞是那么高超,我一下子就沉浸进去!可是这么多年来,他经常地值班、忙生意,照顾老人,我们似乎把曾经拥有过的这一切都给忘怀了。我看着那么多记满了爱的文字的本,觉得我是多么擅长遗忘爱情,又是多么擅长记住他的坏处!想着当年不能日日相见所感受的苦楚,那时如果我们有相拥的机会,会感到多么欣喜啊!那时总渴望能融化在他的怀里,想被他揣了,放在兜里。
晚上爱人回来,看到桌上放着旧时的本,嘻皮笑脸道,“还挺有闲情雅致啊?!”他漫不经心地翻阅,然后,静静地走到我身边,轻轻地拥着我,什么话也不说。沉默真好。我们的心在沉默中交流。这种交流在耳鬓丝磨里,在绞在一起的手的磨擦里,在他吹到我耳旁的热气里。
有时,记忆会有太多的偏离,而记录却真实记载我们初恋的感受:那么真情、深情而又纤尘不染!
也许思想或者行为的出轨、被诱惑也是对美好感情的一种憧憬。不过心动的感觉应该在初恋时最美。青年人谈恋爱是专职,他们可以尽可能地把本专业钻研地透彻一些。而成年人呢?如果仍然希望找到一份新鲜,也只能算是个业余谈手:要顾忌名誉,想着责任,前进要想后果,深入要有忐忑。也有初恋时司空见惯的喜悦,可是,这喜悦更多是因为对成人来说,得到的艰难,于是偷情才似乎很甜了。也许有些道理吧。
想到我小时候。那时穷,能吃饱就不错了。那时觉得生茄子好吃,西红柿好吃,馒头好吃,嫩玉米好吃,煮花生好吃。而今呢?想找出一样好吃的东西竟成了难事。面对日渐丰盛的餐桌,感觉没意思。不好吃。不过已成习惯,也不拒绝吃饭。吃饭竟仿佛是上帝交给的任务,不完成就不让你活着。纯粹成了应付差事。
联想到爱情:爱情是你梦想着一定有一种让你着迷上瘾的食物。而婚姻是我们一天天好起来却视而不见的饭桌。偷情呢?是六零年的馒头,你饥不择食,馒头未必蒸得好吃,却让你恨不得把一个馒头丝丝缕缕地来吃一辈子,渗透骨髓,漫延一生才好。
所以,饭不在有多么好吃,全在吃饭人是否会吃。情也一样,在平平淡淡的拥有中,你品味它,它就发出香味,日久弥香。你忽略它,看着别人的饭桌垂涎,就糟蹋了两桌好饭。
第三节 一个“混蛋”的爱情故事
在这个春季的日子里,花儿都开了,我坐在窗户上仔细地把新开的花瓣撕碎,然后让它很痛苦地在风里散开。因为我需要这个气氛讲一个故事,却又差点忘记了,那么它大概不是真的,或者已经过去很久了。
我沿着我的人生路爬进了我的大学,那里面是一大群象我一样的青年,刚进学校我们有很多的精力和很少的钱,很多的想法和很少的经历。我们在房顶上喝很多的啤酒,花一整夜玩54张纸片,给女生寝室打骚扰电话,在厕所里唱摇滚……我们不屑于做任何事,事实上是任何事都不屑于让我们做,我们就是一群混蛋好象很快乐其实有时也难过。
后来我们都去上网了,于是学校的bbs就变得很混乱。我这时就遇上了她,她说她挺漂亮,我说我是帅哥;她说她是系排球队主力,我说我是校足球队队长;她说她常在学校舞会上领舞,很风光,我说我常骑着我的野狼去飙车,很威风……后来她说我们见见面吧,这么聊挺累的,我想了想说好啊,我会骑着我的野狼在图书馆后面的草坪上等你。
那个黄昏我穿着我爸的大衣骑着我妈的破26车在草坪上打转,夕阳在我身上映出空虚的淡黄色,然后就看见一个挺漂亮穿白色长裙的女孩儿走过来。草坪上只有我一个人。她很疑惑地看看我问,你有没看见一个长得象贝克汉姆骑着摩托赛车的人吗?我说没有看见不过你描述的可能就是我,我在等一个网友,是你吗?
她就很失望接近绝望地盯着我半天才说,你骗我,我说的可都是真的。
我说对不起,我真的不想骗人,我的外号叫帅哥,事实上我们宿舍那层楼所有男生的外号都叫帅哥它更多是包含着一种激励的意味;我的确是校队队长,不过是拉拉队;我给自己的自行车取名叫野狼因为它够烂,也经常在上课前飙车不过不是为了刺激而是要迟到了……
听了我的解释她的脸色并没好转,嘴里却念念有词,我想她一定很想骂我就很诚恳地说,你想走就走吧,或者可以体面一点自己把传呼弄响然后逃掉,我不怪你而且这样我也不会太内疚了。
她笑笑说那倒不至于,既然来了就找个环境好点的地方聊聊吧,我说千万别勉强,她说一点不,反正也没事,我就想到附近有个露天水吧,她说那就走吧。
水吧周围绿树环绕,很graceful,更好的是没啥人。我喜滋滋地坐下不一会才发觉不对了,原来水吧旁新建了座厕所,那味儿很浓郁,难怪没顾客。
我们就在那座造型古朴的厕所旁喝水,身边是来来往往提着裤腰带的人们。她恨恨地说,这就是你选的好地方。我尴尬地笑笑,其实也不错啊,上厕所方便……
她咬了咬嘴唇终于忍不住说:“我觉得……你真混蛋。”
终于道出了我的本质,事情一下变得明朗了,我如释重负地说:“是啊是啊,世界上就有一种人无论他做什么事或者什么都不做就很混蛋,人们看着他就没来由地觉得可恨,好得出类拔萃的和坏得炉火纯青的都成了伟人,剩下的半搭子就成了混蛋,比如我……。”
是吗?她阴险地笑着说,我倒想看看你有多混蛋。
“那可能需要长期的观察。”
“哈哈,你可挺鬼的,好啊,我就要长期观察。”
我一点没想到居然能和她常见面,虽然不能确定这里面是否有啥阴谋,我想还是应该给予她感谢,比如赠送一件礼物,然后就想到可以送一对金鱼。
当我将一个金鱼缸送给她时,她很惊喜地说:“真漂亮,怎么想到送我这个的?”
“因为很便宜,居然只要十块。”
她看我一眼笑笑说:“果然是混蛋……呀,为什么这条鱼翻着肚子,快死了吗?”她拨弄着水草,突然喊到。
“那是一条仰泳鱼,就是这样游的。”
“是吗?仰泳鱼?”她好奇地盯着鱼说,“它可够难看的,希奇古怪,肚子好大,贪吃……不如就叫它‘混蛋’吧,怎么样?”她似乎对这个决定很满意,得意到对我说。
“好啊……,”我说,“那条漂亮的就叫你的名字吧?”“呵呵……”她笑着不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