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平芜尽处6

  生逢其时,最不能被高估的除了奔波于时局中的人的幸福感,更多的便是挣扎在这世间的人的体质与抵抗病魔的能力。如此想来,抗生素的发明实在是一个造福人类的大善举。
  事实上,虽然有极少部分的古代人会些拳脚功夫,但飞檐走壁就显然夸张了,而且这里没有所谓的毒药密器,活得长久的人大多是富室子弟,因为良好的饮食与居住条件能使得他们的体质更好,一旦身体偶感不适,自有强大的中医法子来悉心调养。
  李家姐妹说扎在婵娟背心上的那支箭是染了毒的,我觉得这话可能过了些,最多箭头上生有铁锈,扎进去容易引发炎症而已。
  婵娟孤身在外肯定受过许多罪,加上她前番受伤落下的病根,以及小产之后体质大为损伤,足够让她的生命长度骤然缩短。
  颖川离国都较近,曹司空班师东进的消息扑天盖地而来,深感自己时日无多的婵娟收了行囊,往徐州而来。据说我们泅出下邳的第二天,婵娟进了下邳。
  我们出来的如此不容易,被曹司空围得像个铁桶的下邳,想必进去的话,更是极为不易的吧。我们当初出城是为了活命,而婵娟进城,自然是为了送命,俩俩相较,婵娟的情操自然是我等无法相比的。
  婵娟进城的时候,巡防的将士花了很长时间才认出面前这个灰头土脸的女人曾经出现在吕温候的身边,惶惑中把她领到主帅的跟前。
  吕布对于这个曾经的枕边人一度情浓,此时一眼便认出了婵娟,隔了好久才问道:“你回来这里是做什么?”
  婵娟没有回答,灰黑的脸孔上扯出一个微笑。
  吕布也笑了笑:“你回来找他的吧,难为你了,我们现在情况并不是很好。”
  婵娟敛首道:“什么样的情况咱们没遇过,这次,也没什么,我回来,看着他生,或者,陪着他死。”
  吕布轻笑一声,未再多说,唤了人把婵娟领到了高顺那里。
  高顺待婵娟更是情浓,吕布轻瞄一眼便认出了婵娟,而高顺,连瞄这一眼的动作都没有,便疾步上前搂了婵娟,送婵娟过来的那人还不及向高顺行个礼,便忙忙转身退了出去。
  “我这副模样,你是怎么认出我来的。”偎在高顺怀里,婵娟的声音不自觉的腻了起来。
  “在这世上,念及我的生死的,只有你了。”高顺轻轻笑了,并不嫌弃婵娟一身脏污,伸手抚着她的脑袋,理着她打结的头发,缓缓说道:“我知道,你心里,怜惜我。”
  婵娟的脸上,清亮的泪水滑过脸庞,冲出几条沟壑,露出明净的肤色。高顺笑了笑:“原本够难看的,这下更是不忍入目,去净个身,为夫的帮你。”
  久别重逢,两人表达相思之情的方式自然简单又直接,温情又热烈。
  城里的紧张与将士的骚乱与他们无关,城外的围城之军也与他们无关。
  事毕,春情未消,帐内的婵娟细细地喘息着平复呼吸,高顺则支颐侧卧,双眼半开半阖,呈迷离状,艳丽的薄唇微微勾起,修长的手指时不时掠起婵娟未干透的湿发,温柔地将额前几缕碎发别于佳人耳后。
  高顺漆黑的长发散散的泄在肩上,衬着莹白的肤色,迷离的眼神,此时的高顺看起来,更像是个清秀的姑娘。
  婵娟略微抬起了身子,把高顺放平,单手抚上他的额角眉眼,双唇触了上去。高顺顺着婵娟的手势,温顺而乖巧的应承着婵娟的轻吻:“我一直后悔,当时为什么没有把你绑回来。”
  “你为何不说,你后悔没有多等我几日。”婵娟微微笑道。
  “我一直在等着你回来,而且,你终究会回来,只是婵娟,我们没遇上好时候…”高顺轻轻喟叹了一声。
  “什么是好时候?我觉得和你在一起的任何时候,都是好时候。以前辜负了多长的岁月呀,文昌,我不该离开,我应该跟你回来,我应该早些回来……”婵娟的声音充满魅惑。
  高顺仰首在婵娟颈间拱了拱,像是讨宠的小狗:“婵娟,为夫有些乏了,你上来服侍我一回,可好?”声音软软糯糯的,引得婵娟搂着他的后脑,低头便辗转地亲了下去,差点把高顺的舌头吞了进去。
  搂着高顺炙热的身体,婵娟热泪盈眶,口中不停地呢喃着:“我应该早些回来,文昌,我应该早些回来的。”
  高顺被婵娟的情绪所动,双手抚上她的脸,一次又一次地拭去脸上的泪水,虽是徒劳,却是执着。
  或许,床帏之间,上方这个位置,始终是属于高顺的,这一夜的每一次偃旗息鼓之时,都是婵娟蜷在她的心上人身下,娇喘连连。
  良宵苦短,晨曦微现。身边有了美人环伺的高顺心境大不一样,眼角眉梢里除了情意,斗志居然也增了不少,带得手上那拨将士竟也神彩飞扬了起来。饶是如此,婵娟还是觉得:吕温候这番,倒是与她这个弱女子的残败破落之身相似,已是强驽之末了。
  高顺又如何不知不远千里而来的婵娟受过何种程度的酸楚,他看着双颊清减,弱不胜衣的妻子,竟是千百种滋味一起涌上心头:“婵娟,我们在一起,过得一日少一日,你待在我身边,不要再离开了。”
  “我自然是不离开的。”婵娟回头笑笑,笑意遮去了病容,似是万物回春。
  “若是待在一起的时日已无法长久,婵娟,你一个人,能好好地活下去么?”高顺抚着婵娟的长发,让柔软的发丝挤进自己的指缝,语气甚是委婉艰难的问道。
  蝼蚁尚且偷生,何况刚过双十的妙龄女子,高顺觉得这话问得很不好,但他心里却实实在在的担心,若他不得活,而婵娟,没有他在身边,已然不长的人生,还会愿意孤独的走下去吗,他并非自私地想拉着婵娟一同赴死,他只是不忍她活得那么凄楚。
  “自然不能。”
  “那好,横竖你现在也就我一个亲人了,我若去了,你便跟了来吧。”听了婵娟简短而直接的回话,高顺叹了口气,觉得悲苦,同时却又像是心中大石顿时放下,那种感觉,就如同当年楚霸王,同时安顿了乌雏与虞姬一般。
  “唔,好,只是,你得等我一等。”婵娟笑了,应了夫君的百年之求。
  犹斗的困兽双眼赤红,只是时不于人,吕温候只得困在这方城池中,听着外面的风吹草动,他所经的战争纷乱何止百次,也并非没有遇到过此番这种穷途的境况,只是这一次,确实比之前的任何一次都更为凶险。
  某日,他召了亲信数人,温言劝着座中的文臣武将:“你们取了我的首级,去献给城外的那个人,他已经应允了,只要见到我的首级,城中的将士以及家眷,都能保全。”说罢,取了腰间的佩剑,轻轻放在案上,低首垂眉,也不看众人神色如何。
  座中众人,纷纷起身反对,竟无一人多看那柄铜剑一眼。
  若温候无此磊落一举,倒也说不准是否真有人割了他的首级去投诚,但他把这话说了出来,居然,换得了座中将士的一片赤诚之心。至少,堂前呈现的便是这么一番情景。
  其实,温候此举并非是试探或者收买人心之举,他是真的很想保全城里的将士以及家眷,虽然我觉得他其实想保全的是徐凤沅或者张婵娟。可惜,他的将士们并没有他那般怜香惜玉的心思,也想不到那偏僻的角落里去,将士们觉得主帅一失,城池必陷,主帅若在,胜负便是待定。所以,将士们并非不想活,而是觉得,大战之前,实在没必要屠戮主帅。
  大战很快就来了,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下邳很快成了一座水城,守城将领很快被领到了曹司空面前。
  曹司空看着眼前众人,人人面有菜色,在或生或死的选择中,居然全部眼都不眨的选择后者。曹司空觉得匪夷所思,我倒觉得是吕温候把刀架在自己脖子上逼众将取他首级去献曹操的英勇行为还未在人们脑海中淡去,导致这些人还沉浸在慷慨就义的情绪与气氛中。
  曹司空若真想把这些将领收至麾下,最多再等上几日,待那肝胆相照生死相随的情绪与气氛淡去,自然得偿心愿,可惜他没那个耐心,一路杀了过去。
  这个时代的人,有着我们所不能理解的节操,于他们而言,死亡的形式与意义有很多种,曹操给了这些人的死以最高的礼遇:全尸,且诏令不得辱尸。
  婵娟找到高顺的时候,他的身体还微微带着温度,双目微阖,清俊的脸庞上染着些尘土,就像他们往兖州及濮阳方向去的那段时间的每一个晚醒的早晨或早眠的黄昏,高顺就是揽着她的手臂,睡颜沉静,额间发梢还带着尘土或草屑,但是,婵娟知道,这一次,她的心上人,再也不会醒来。
  她挽着夫君的臂膀将他扶进了院门,恍惚间觉得夫君的吐息依旧温热地扫在她的脖颈间,待转过头时,高顺的纤长柔顺的睫毛依旧沉静地覆在眼睑上。她微微叹了一口气,想要轻笑一声洗去浓重的悲戚感,无奈嘴角已扯不出弧度。
  婵娟轻轻将高顺放在床榻前,拿出磨了几日的参差锏对着胸口比划了两下,准确地刺了下去,她恍若重生,闭上眼睛伏在高顺的胸口慢慢地感觉不到自己的呼吸,至此,她终于可以长伴在侧。
  婵娟在下邳城里待的时间不长,短得让她觉得有太多的话都不曾对高顺讲过,高顺曾经笑称,他喜欢她,但是觉得她不是他的知心人,婵娟不懂得那些拼杀,但她自认为自己其实是懂高顺的。
  遇到高顺的时候她已过及笄之年,在她并不长的人生中,她并不曾真正接近过任何人,她唯一走近的人,也只得高顺一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若高顺不存,婵娟没有活下去的意义。她的身体能活得了多久是另外一回事,但她,应该是没法继续这种剥离了高顺的生活的。
  纵观高顺一生,应是与婵娟惺惺相惜。高顺的出身比婵娟要好了一些,黄巾军作乱的时候,他的父亲在平叛的过程中立了大功,但最终,府君被封作了郡守,而高顺的父亲却依旧是一名小吏,后来,黄巾余孽反扑,高顺一家离散,且再无相见。那个时候的高顺跟了丁原,誓要灭了毁他家园的黄巾贼,自此认识了吕奉先,他觉得吕奉先实在是人中龙凤,可人中龙凤也会有不得已的时候,也会去挖别人的祖坟偷宝藏,再后来,几番沉浮,兵匪四起,高顺觉得全天下的人都变成了贼。在他眼中王司徒还算是个板正的好人,虽然暂时向国贼低了头,在王司徒的后院里,他第一次见了到婵娟,其实高顺不大分得清女子是否美貌,他只觉得婵娟这个小姑娘比其他女子要耐看一些,个子要高一些。
  那小姑娘抬眼看他时的眼神,让他不得不避开,高顺也照过镜子,知道自己生了副讨女人喜欢甚至讨男人喜欢的好皮相,他最不耐的便是类似于这小姑娘看他的那种眼神。
  至此之后,他便觉得这小姑娘时时处处地出现在他的眼前,有时候,踩着莲步过来献支小舞,回首转身间时不时的抛给他一个眼风;有时候,伏在他身后,替他移盏布菜,低眉顺手间递个秋波过来,或者在他私底下见司徒的时候,盈盈立于他的身后,俨然是他带过来的侍女情状;偶尔的,他还能瞥见她立于案前,右手执笔,左手执袖,埋下头去临那字贴,浑然不觉间,额角垂落的青丝都沾染上了重重的墨气,他看着她笨拙的模样,有些想笑,便久久抬不起脚离了这副情景......久之,看得多了,他却并不觉得厌烦,反而生出了些兴味来:这个小姑娘,会坚持到什么时候呢?
  司徒准备将婵娟拉入局中的事情,高顺也并非不知道,他觉得这样不妥,却又说不出不妥在何处,只是慢慢地跟了时局走。直到那天婵娟入了董太师的眼,扭着腰入内院拜别司徒,他看着她的背影,才突然明白了一件事,其实这么长的时间里,并非是她时时处处地出现在他面前,而是,他的眼睛,他的心,早已不知从何时开始,便一直在跟随着这个姑娘的身影:一个人一旦入了你的眼,进了你的心,心中有她,便处处是她。
  高顺觉得此时还不晚,但是要把她怕拉出局来又谈何容易,时局一天一个变,待他将初时跟着他来长安的那拨人寻齐之后,婵娟已不知所踪,好容易寻了上吕奉先的家眷,可那堆吕布的妻小中仍无婵娟的身影,那个时候,他觉得天都变了,官贼什么的都不重要,只要那人能护得婵娟的命在,于他而言,便是天。
  徐凤沅看他的眼神让他一度恍惚,初时,婵娟也爱这样盯着他笑,而现在,那个情动的小姑娘,只存在在他的记忆里。
  吕奉先待徐凤沅向来情重,没多久便派人寻了过来,高顺也探得了婵娟所在,他打马带人跟了过去。
  有了前番的教训,此次他并不迂回,坦荡荡的向温候要人,可笑的是温候以为他开口要的是徐凤沅,踌躇了半点居然点了头,高顺有些好笑:莫不是这温候转了习性,对婵娟动了心思?当他声明要的是婵娟时,温候的反应让他心里着实凉了一把。
  如果他是温候,一定是会弃了这七百人马,揽了美人便奔出关外,但温候似乎未做此想,还好温候未做此想。
  拥着婵娟,听着呢哝软语,高顺觉得自己快化了开来,他把婵娟挤进自己的身体里头,感觉那从未有过的实在感,他看着自己的眼泪滴在了婵娟的胸口,听着自己一遍一遍地唤着婵娟的名字。
  几度悲欢离散,他着眼前失而复得的小妻子,在她唇上印上深深一吻:“我一直没跟你说,其实,最初的见到你的时候,我就觉得,你很好看,比任何人都好看。”
  婵娟受了他这话,递上那合二为一的参差锏,笑道:“文昌,你教教我,怎么才可以一刀毙命,我可受不了太多的痛。”
  “好,你过来。”青天白日的,高顺拉了婵娟进屋,放了帐子,剥了妻子的衣服,手指在她胸口流连,并比划着下手的位置与力度。
  这一个黄昏,天上的太阳泛着血一样的红,浓重的萧杀之气扑面而来,拂在人的脸上,却又带着一抹浓浓的暖意。
  李家姐妹说如果张辽当初随了高顺赴死,她俩也必然是不会苟活下去的,我点头称了是,我并不知道李家姐妹与张辽情深几许,但这时代,女性注定悲哀。
  远去的故事里,或许高顺与婵娟许过来世,或许,他们觉得这都不重要了,于他们而言,此生无憾,活着未必更好,双死,则是他们期待的结局,无论早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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