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我记得,在那荒废的桃花谿,我把怀里的馒头赠给这双亲俱亡的乞丐,这名大概十一、二岁开外的少年,却连一声多谢也没有,就一把抢过,狼吞虎咽起来。
  我说,慢慢吃,你吃太快,我怎么给你画?
  “你多给我一、一个馒头,我给你、画。”少年一身肮脏,衣不蔽体,明明正值发育期,个子却不高,而且声如豺狼。
  我把怀里仅有的三个馒头也拿给他。他抢过来,依旧狼吞虎咽。因为手掌不大,其中一个,掉到地上了。
  我欲替他拾起,他却如小兽蹲伏于地,一脸警戒,把我当作抢他食物的敌人。我瞥到他短褐里的身躯满是伤痕。小小的脚掌上,更有一树枝穿透而过,却浑然不觉。“你的脚受伤了……”
  他瞄了一眼,把视线放回馒头上。彷佛天底下,唯有眼前馒头,才是最要紧最实在的事。
  “……不痛吗?”
  “不痛。”他把染血的馒头拾起。
  “你流血了……”
  “血流多少,我便吃多少。”他也不抹一下,就张大嘴巴,把桃红粉艳,胜似寿包的馒头塞到嘴巴里。“血,不可白流。”
  “这是你爹教你的?”
  少年眼里闪过一丝波澜,复又变得空洞坚硬。他扯下我手里刚打好草稿的画布,脚掌用力一踏,把插住脚掌的树枝撞至半空,一手抓住。
  “我自己教晓我自己的。”少年双眼坚定,咬牙切齿。“活下去。无论怎样,我也要活下去。”
  说毕,就把树枝当作匕首套在腰间,用画布草草包住伤口,转身逃窜。
  “欸!等一下!”
  这蓬头垢面的小乞丐,转眼便如灯蛾,消失在如火的桃树林里了。
  在这少年身上,我彷佛稍稍理解到,“繁衍”二字的深层意义。
  不知怎的,我总觉得,我跟这少年,是会再遇上的。
  就像后来,我终于有机会跟当年萍水相逢的瞽叟再会,并且从恩师口中得知他的名讳一样。
  原来,当年恩师有机会进宫办事,也是多得这位明镜止水的高人提拔。恩师说,这位神秘高人,自先帝起已于朝野颇具盛名,没有人知道他的来历和真实年纪,有说历代串相智将,如先帝时的名将李敦,平定匈奴的大将军魏信,都是他的门生。
  有人甚至言之凿凿说,这老者,就是当年协助周室文武二王平定天下、分封诸侯、暗里操控世界的,姜太公。
  是又如何?在这千奇百怪的纷扰乱世,又有什么值得啧啧称奇?我只知道,除了绘画,其他我都不再有兴趣理会。
  记得王老师说,翼德你青出于蓝,画论画技皆比为师犹有过之,大可自成一派,何必继续留在门下,困在我这个寂寂无闻的小小画派里荒废余生?我说,若不是当年恩师在我一蹶不振的时候,循循善诱,因材施教,把我一直听不入耳的圣贤之说、四书五经,以画喻之,用绘画来实践先贤的智慧,把看不过眼的荒凉堕落,以艺术角度过滤疏隔,我又岂能这么快便振作过来?
  我记得,说着这番话的时候,我是诚心跪在恩师面前的。
  恩师,若不是遇上你,翼德虽生犹死,早已不在人世了。
  恩师长叹一声,俯视浓稠墨池谓,他因为受不了朝廷党锢与戚宦之争,决心辞官还乡,却因为跟我的舅舅是世交,难以推托,故前来敦我读书。他说,我刚来的时候,你还虚弱得躺在床上,高烧未退,一身伤口,全身被金创药和布帛包裹着,他还以为我真如传闻那样桀傲不驯、好勇尚斗,然而相处下来,却发现我竟然和善踏实,连半句冲口而出的话,都不曾有过。
  他并不知道,一切皆是时机使然罢。
  那一年,我因为行刺黄巾渠师失败,险被清算抄家,犹幸爹爹两边进贿,多番斡旋,动员了很多关系,搬家卖田,几乎把一半家产折让,事件才得以平息。而我那燕帮门下食客,早就树倒猢县散,其余众人,也再无消息了。此后,我大彻大悟,决心跟江湖中人断绝往来,修心养性,好好读书,只望余生做个舞文弄墨的读书人,不想再教身边人失望担心了。
  只是,我仍然不时梦到老荆。
  每一次,他的脸,都是不同颜色的。有时是赤红,有时是靛蓝,有时是褚褐,有时是青绦……从来没有一次,是素净的.
  每一次,他都一脸斑斓,幽幽地问,我是谁?你说,我是谁?来来来,告诉我,我究竟是谁?
  每一次,我都瞠目结舌,怵然惊醒。
  多亏恩师敦我绘画,我才能渐渐乎息这挥之不去的梦魇。我把无法向任何人言明的愧疚与恐惧用最浓艳最真实的构图绘画下来,然后卷起,塞到一角,我的痛苦,便稍能消减。这些年来,我的画技一日千里,用色与构图甚至超越同时代之风潮理论,独步天下,并不是因为我喜欢绘画,更不是因为我像其他画家一样,出尘恬淡、清静无为,而是因为,除了绘画,我根本什么也做不了。
  我只能通过长年累月不断调色磨墨的动作,来磨掉我内心长久淌血的伤疤。
  也许是上天刻意跟我开玩笑。弛知道,要让人忘记伤疤,最有效的方法,是以更巨大的伤疤掩盖其上。
  是故,在我差点忘记老荆的时候,更巨大更可怕的劫数,就在不远处等着我了。
  还记得,那是桃花刚尽,杜鹃花开的季节。
  世道仍然混乱,然而我却感到风眼中的宁静与详和。也许因为长年的书画薰陶敦我内心渐渐澄明,又也许,是因为那天小夏跟我说,她怀了我的孩子了。
  还记得,她含羞笑靥,艳如桃李。
  那一刻,我兴奋得狂吼乱叫,抱起她转,留仙裙在空中开了一朵又一朵的灿烂花蕾。她尖声大喊,快放我下来!孩子转不得!转不得!我却欢喜得足不点地,笑不拢嘴。
  也许,这是上天要我亲身体会繁衍的深意吧。
  我抬头凝视伏于梁上的蝴蝶。多年以来,只有这一次,我直一正觉得,我张飞,终究飞起来了。
  我赶紧把这好消息禀报爹娘,爹娘竞也同时相拥而泣,老泪纵横。娘说,飞儿,看你终于修心养性,做人爹爹了,娘亲跟你爹终于可以放下心头大石了……我清楚记得,那一刻的我,眼眶也是热热的。
  成家,立室。修身,齐家。
  这小小的,还未成形的生命,一瞬。只需一瞬。已经敦我真正脱胎换骨,长大成人了。
  这时僮仆刚领恩师进厅,恩师问我准备好出门写生没有,我却说,老师你先坐一会儿,我这就要到镇上买点东西,还有孩子将来出生的玩具,待我回来再跟你、不,跟你和小夏一块去,我执住小夏的手说,今后我将寸步不离,在你身边侍候陪伴,咱们仨永不分离……
  咱们仨永不分离。
  小夏娇嗔说,现下还不知道是男是女,你买什么?
  我的双眼已经往门外瞄了。买什么都没所谓吧,这是天大的喜事,一定要买点什么庆祝一下……
  “夫君。”
  顷刻,小夏拉住我衣袂,低下了头,幽幽地说,夫君,我什么都不要,就只要你将来每年春暖桃盛,为我们仨画一幅全家福,于愿已足。
  “就这么简单?”
  “我不过是个女子。”小夏抚摸我脸颊。“女子要的,就只是这么简单。”
  “这有何难?举手之劳耳。”我兴奋大叫。“乖,等我一下,我买点什么回来,咱们一家人庆祝一下,很快!很快便回来了!”
  很多年后,我才明了到什么叫做,命薄如桃。
  我记得,当时家里所有人,爹、娘、小夏,还有恩师,他们每个人都眉花眼笑,跟我一样,嘴里都如蜜甜。
  我骑上马,沿途忍不住纵笑欢呼。当我跟店家要木马要补品要困脂铅华时,一直眉花眼笑抓着所有人喊,我就要做人爹爹了!我就要做人爹爹了!
  孩子,尽管这是个暧昧不明的世界,将来也许更混乱,然而我却有信心,我和你娘,还有你的爷爷嬷嬷,一定会好好保护你,好好爱你疼你的?
  还有,我也会请恩师当你的老师,把人生里所有必须理解的孝义仁爱,统统教给你。
  管它什么乱世?咱们有爱。
  将要出生的小生命,是乱世里苍生唯一能凭恃期待的事情,是不安定的逆乱里所有人怀里仅有的,踏实的温暖与寄托。
  我的小生命还没来到这个世界,却已经敦晓我繁衍的深意了。
  如果是个男的,就取名荆吧。
  张荆。
  如今想来,也许,每一次我飞起来的时候,我的世界,都同时下沉。
  那一次如是,今次,亦如是。
  回家途上,我仍兀自未知大祸临头。我依旧难掩欢喜向迎面而来的邻里大喊:“我就要做人爹爹了!”然而却得不到他们的恭贺。他们甚至无法听懂我在说什么,却以忧惧彷徨的表情,向我抛下一句意义不明的暗语。
  “我就要做人爹爹了!”“黄巾贼进城了!”“喂!我就要做人爹爹了!”“喂!黄巾贼进城了!”
  什么?你们说什么?
  “黄巾贼打过来了!前面几个城都给烧了!还不快逃!”
  桃?桃?桃什么?明明头上杜鹃正艳,明明桃花已谢,还桃什么?
  只是,久违了的那种感觉,蓦地再袭心头。我心急如焚,只好破开道上慌张逃命的人群,赶回家去。
  可惜,还没到家,我已经看到,一团燎原烈焰,像一朵巨大的妖娆的花苞,含苞待放,把原本属于我家的地方,完全吞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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