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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裸露的肌肤,一阵风卷一层皮。白炽灯一样的阳光过于灿烂明媚,叫人睁不开眼,那感觉就像一个粗心大意的男人用刚刚切了朝天椒的手去把枪撒尿——燃烧吧,火鸟!
如果我是个没心没肺的人,在这样的中午应该躲到空调房里去吃重庆火锅,让冰凉的啤酒带着晶莹剔透的冰块滑入火烧火燎的喉咙和胃,打上几个响亮的饱嗝,多么惬意和满足。可是现在,吃云南白药也不能弥补我内心的创伤。
昨天上午的开题报告会上,我的毕业论文提纲成了众矢之的。拉锯战持续了两个小时之后,最终统一了意见——存在重大争议,枪毙。
我眼前一黑,脑子里像窗外的阳光似的惨白一片,霎那间天地寂静无声。教授们的身影变得模糊,一个个从我身边飘走,像从火车窗口一闪而过的叫不出名字的树。有人悄悄打量我的脸色,有人窃窃私语。
教授们大声说话小声笑,在讨论新房装修、汽油涨价和聚餐,我的导师程老师陷入沉默当中,我看到他老花镜下的眼袋很大,他是今天早晨下了火车赶到报告会现场的。我很想从他脸上看出点不满和愤怒,但什么也没看到,我更加茫然无措。
我被单独留下谈话,导师抱着肩膀在会议室里走了几圈,严肃地问:“你的提纲为什么不能在我出差之前交上来?你平时都在忙些什么?”
还没开口,我已经很想哭了,但我不准备辩解,没什么可辩解的。本来就是我自作小聪明,以为越过导师这一关,也能轻松地通过开题,我太自以为是了。我声音颤抖着说:“我错了,老师。”
“我一直以为你是个很不错的孩子,可你放着好好的书不读,跑到外边去上的什么课?!你别否认,周院长已经告诉我了。我没想到你这么看重那点小钱,愚蠢!”
眼泪已经在眼眶里打转了,我强忍着,我想告诉他我不是为了钱,我是为了……如果我实话实说,他一定觉得我不仅仅愚蠢,而且花痴到了极点,他是不可能体会我作为剩女的巨大挫败感的。
程老师叹口气,“我是你们学校外聘的教授,本来位置就很尴尬,你这样让我很被动……不过,我相信,这件事不是针对你,而是冲我来的,我已经听到些风声了,有的教授对我不满,呵呵。”
我心里的愧疚到了极点,唯有一个劲地认错。
程老师拍拍我的肩,故作轻松地说:“带完你和李毅这一届学生,我就准备彻底退休了,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我也懒得去管懒得去想。你是个好孩子,假期多准备准备,下学期还有一次开题机会。有问题你来找我,找李毅也行,他刚在国家核心期刊发了一篇文章,恰好你的论文用得上。”
程老师走后,我在空荡荡的屋子里大哭了一通,中午回去见到加菲,她也被导师骂,但比我幸运的是她的论文提纲顺利通过。我俩四只眼两对猴屁股,相对苦笑,不知道谁该安慰谁。
下午全体研究生开暑假前的例会,周院长亲自出马把我们训了一通。据说男人女相大富大贵,周院长白白胖胖,皮肤细腻,果然平步青云,刚四十就坐稳了院子的位子。他总是和蔼地对任何人笑,说话不紧不慢,但这次他火大得直骂娘。
话说文学院真是庙小妖风大,池浅王八多。某一年级女硕士生因见网友被拐卖到山沟里,最近才被解救;一个博士生毕业论文涉嫌抄袭,已经闹得满城风雨,还惊动了省教育厅。单是这两件事,就叫院长淡定不起来,他越说越激动,拍着桌子大骂,说我们不思进取不务正业,不是忙着上课挣钱就是上网打游戏,他虽然没有点名,但其指桑骂槐之明晰程度已经昭然若揭了。 bookbao8
第二十四章 没心没肺笑到崩溃(2)
他骂我们抄袭论文搞学术,还骂个别女生不自重,整天混社会。“你们自己看看,从自行车上下来的都是男生,从宝马奔驰上下来的都是女生!”
也难怪院长生气,现在的二奶都已经从二十年前的小保姆群体向大学生硕士生集体转型了,一到周末就有各种小车来接人,女生们打扮得肉隐肉现,气宇轩昂地走向金屋,笑贫不笑娼的时代,不知道该替谁悲哀。但,难道全世界的鸡蛋联合起来就能打破石头吗?!所以做人还是要现实些……爱谁谁,爱怎样怎样,我管不了。
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一天内被骂两次,我的心情就不是沮丧两字能够概括得了的。加菲说肯定有小人在背后打小报告,我苦笑着说:“我根本没有心情去理会是谁干的,我得先把论文提纲写好,不然太对不起老程。”
我抱着一堆书,走在太阳地下,阳光直射在我身上。我故意没有在阴凉下,这种自虐产生的,让我心里舒服了几分。
周围的名牌店铺在阳光下显得苍白,不像往日那样装腔作势,很多恹恹欲睡的导购员在落地玻璃窗后面眼巴巴地望着来往行人匆匆的脚步。打蔫的法国梧桐像病入膏肓的老妇,黄着脸皱着眉,让我心情更加沮丧。
来到一个冰吧门口,想都没想就走进去,点了个香蕉船,吃在嘴里味如嚼蜡。早知道就让加菲陪我来了,一个人更是难捱。我四下打量冰吧里的人们,除了我,都是偶数。
突然我看到了我最不想看到的人——章之行。他坐在角落里,对面还有一个穿着白色小花裙的女人,丰满的卷发散在线条妖娆的后背上。她背对着我,看不到脸,但我觉得是个漂亮女人,因为章之行笑得很灿烂。
莫名的烦恼油然而生,我站起身就走出门,服务员追着我大叫:“小姐,您还没买单呢!”
就是这突兀的一嗓子,惊动了章之行和那名神秘女子,他们一起朝我看过来,果然是个美人,但没有我年轻。
我以为章之行可能会追出来,可是他无动于衷,迅速把目光从我身上挪开,像在电梯间打量陌生人那样。
回到家里,我依旧怒意难平。章之行不是在追求我吗?不是一直死缠烂打百折不挠吗?怎么转眼功夫就跟美女约上会了?碗里的还没吃到嘴里就盯上另一口锅了?越想越恼,躺在床上睁着眼睛数山羊,数到了第一千七百六十五只。直到章之行来到我家,我还醒着。
老娘把我叫到客厅,就回自己房间去了。面对章之行,我的无名之火腾地升起十丈高,“怎么,约会结束了?”
章之行抿嘴一笑,“你好像很介意我跟什么人见面,吃醋了?”
我翻白眼,“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好像在追求我,追人要有个追人的态度,勾三搭四算怎么回事?插着宝马的标就别往奔驰俱乐部里抛媚眼!”
章之行正准备说什么,我打断他,“千万别解释,解释就是掩饰,而且我要是听了你的解释,不就等于变相地承认我很在意你和什么人约会?”
“你就是很在意,别欺骗自己,你看你说话的声音都在颤抖,你是担心自己的位置被取而代之。”
我哈哈一笑,“被你看出来了?我就是要占住这个位置,我要你一辈子都没老婆,我要把你身边的女人都干掉,包括母蚊子母跳蚤,让你断子绝孙孤独终老。”
章之行咬咬下唇,声音低沉地说:“是不是真的一点机会不给我?我到底有什么地方招人烦?”
我深深地吸口气,居高临下的女王审判罪囚似的口吻说:“我讨厌你的发型,你怎么总是打扮得跟一俗不可耐的小县城白领似的?讨厌你说话的语气,看到你开口就想发飙;讨厌你的职业,你身上总散发着福尔马林和消毒水混合的味道;讨厌你的眼睛,我是单眼皮,你凭什么长那么大那么傻跟肚脐眼儿似的双眼皮?我知道你也近视,你居然戴着隐形眼镜嘲笑我是四眼妹!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这边跟我这纯情少女扮情圣,扭头就上少妇那里献殷勤!你自私粗暴贪婪,彻头彻尾的伪君子!”
一口气说了这么多话,我不去逗哏还有点屈才。
章之行眼睛里流露出不满,“不要随便诋毁别人,她不像你说的那样。”
我提高嗓门,语带讥讽,“哈,你倒是挺会护着她的!看来关系不一般啊,那你还跟我这儿套什么磁,上娘们那儿摇尾巴去吧。”
“太过分了,你又不认识人家,为什么说话这么难听?我真不知道你是这样的女孩儿!”
我仰天大笑,“我是什么样的女孩儿,轮得着你管?你是我什么人哪?告诉你,我远比你想象中要坏上一万倍!”
说着话,我举起了窗台上的鱼缸,摔在地上,用脚狠狠地踩那几尾金鱼,玻璃扎破了我的脚,流血了,不知是金鱼的,还是我的。
但没有痛觉。
我冷笑着说:“这是你送给我妈解闷的,我不领情,让你的虚情假意见鬼去吧!”
章之行气得浑身哆嗦,用食指指着我,“你这个狠心的女人,铁石心肠,你让我恶心!”
我没心没肺地笑到崩溃。
妈妈以为我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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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罪大恶极的我(1)
古希腊阿波罗神庙里刻着一句警句——“理解你自己”,话说人类是世界上最无理性的动物。男要高,女要瘦,狗穿衣服人露肉。如果让一个女人中五百万大奖,她愿意买一个海誓山盟和心爱的男人厮守终身;如果让一个男人中五百万大奖,他会把它分成两半,一半买伟哥,一半买自由。
我不能理解我自己,好像总有些日子我心绪复杂、怨愤难平,总是试图破坏些什么或者人为制造些别扭,生活得拧巴些,,当然你完全可以将我归入“吃饱了撑得型”。
最近我恰恰处于情绪谷底,像马里亚纳海沟那么深,这和章之行不无关系。自从我摔碎鱼缸后,他再也没有出现,没有电话,没有短信,人影子鬼影子统统不见。我怀疑他制造出了某种比王水更强大的药剂把自个儿消融蒸发了,古代武侠小说管这玩意儿叫“化骨绵掌”。
我每天用六小时的时间读书,为我那该死的论文提纲做足够的准备,剩下的时间上网,看肥皂剧,没完没了地嗑瓜子和傻笑。
我每周和李毅见一次面,通常在我家,聊论文或者聊天,他来的时候既不带礼物,也不留下吃饭,基本上像个隐形人,我父母说他是个无可救药的书呆子。
打开电脑,我和qq群里荷尔蒙过剩的四十岁以上的老男们打屁,撒娇卖嗲,扮萝莉装,干爹叔叔大爷乱叫一通,靠说俏皮话博得宠爱,我真担心他们会爱上我。但关上电脑,我照旧被沮丧感紧紧拥抱。
网就是这样,你不上她,怅然若失;上了她,只会得到更深的寂寞。到头来,你不知道是你上了网,还是网上了你,总之,你永远找不到作为恩客应有的自豪。
丁丁打电话来,告诉我在“西线酒吧”看到了章之行,她说她去打招呼,章之行居然没理她。
“他一个人吗?”我佯装不经意地问。
“对,还喝得不少,我说你怎么着人家了?”
我没有说话,丁丁叹口气说:“他垂头丧气,颓废如丧家之犬,死了亲爹也不过如此了,你太缺德了你!我看到他那副样子都激发出母爱了。”
“那你快去认干儿子啊,百年之后有人披麻戴孝不是很好?”
我居然有点心花怒放的意思,许多天淤积的阴霾一扫而光。我吃了宵夜,洗得手脚白白浑身香喷喷,没有借助靡靡之音就安然入睡。
站在章之行的角度想想,我也挺可恨的,说不上千刀万剐吧,也属于那种死不足惜的坏分子。在我的葬礼上,章之行一定很乐意给我送上两幅镀金的挽联,一写死有余辜,一写大快人心,他很有可能会对着我被黑框白花装饰一新的七寸照片深情地叹息——这么好的人死晚了。
丁丁第二次打电话向我报告章之行的行踪时,我决定亲自去慰问一下挣扎在失恋边缘的一线同志,递个毛巾再送杯热茶,扶上马再送一程,让他放心惬意地有多远滚多远。
酒吧里永远是两类人:得意的和失意的,他们怀着各种目的目的来买醉。民谚曰:战友见战友,就是喝大酒,同学会同学,就是搞破鞋。心眼多的钻被窝,心眼少的在唠嗑,不多不少在乱摸,一根筋的在唱歌,缺心眼的在死喝。
我找到丁丁,她孤身一人,啤酒泡沫挂在嘴角。见我来,她头也不回地指指右边门柱。
我瞥一眼章之行,他就坐在阴影里。
“你怎么也一个人?那谁呢?”我问。
“谁啊?你觉得谁应该和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