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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苏儿,其他都是江湖中赫赫有名的前辈,他纵然有权利把五花门转手送给别人,这些前辈们的面子却说不过去——要声望有声望,要实力有实力的人就这么被小辈当作物品一样送来送去,任谁都会有怨言吧。
  更何况,几年来,五花门积累了多少线报,发明了多少器械,如今全都交付他人……
  不舍得又有什么办法。为了千金!
  朱富贵不便露面,所以不能回到农居,只能暂住将军府,原想近水楼台,哪料与千金怄气,几天也见不到面,真是将他怄死!
  这两头倔驴冷战了三天,终是千金憋不住了,不过,她不是去找朱富贵,而是拉着宇文出去逛街消气去了!
  宇文乐得陪美女,何况,千金还出手大方,吃喝玩乐全是她掏钱。
  千金穿了男装,摇着一把折扇,走在大街上,看得上眼的东西全都打包买下,还总是和小贩讲价,把五两的东西砍到五十文,有的商家是年轻男子,见到千金姿色上佳,便不计较那些小钱,权当买美女一笑,也有那些认钱不认人的家伙,死活不让价,那固执的样子最让千金记起倔驴一样的朱富贵,火气冒上来,她就不管三七二十一和人家吵架,吵的不过瘾,她就稀里哗啦把人家的摊子给砸掉,然后撒开脚丫子就跑,连个招呼也不跟摸儿打一下,结果每每都是摸儿被人揪着领子耍拳头。
  可怜的摸儿不仅要赔礼道歉,还要掏大把的赔偿金。
  这天一逛,成就了郑千金街霸的名号。
  以后她再戴着西洋镜,扣着方顶小帽,摇着折扇招摇过市的时候,满大街的人都知道,哎,流氓来了。
  千金没头没脑一阵乱跑,最后跑进了在水一方,站在门口的水湾前,蓦然想起第一次来这里的时候,刚要踩着水里的花岩进去,就被朱旋影拉下来,那是第一次,他和她十指交握,手心里都是汗,可指头交缠地很紧,绝不会滑开,她也记得那时候心里腾升出的骄傲感,朱旋影那样完美如神仙的男人,握着她的手……
  如今,朱旋影为她做的事情远不止握手那么简单,她若骄傲,这份骄傲早该膨胀了,可现在,她心里只有满满的愧疚。
  她撩起裙摆,走进水里,踩着花岩,一步步往前走,耳朵却竖着,好像在期待那个人再出其不意地现身,然后把她拉回去。
  可是没有。
  她一直走到底,心一直疼,她觉得自己应该去宝王府看一看他,可锦绣那句话却不断出现在脑海,当断不断,你不如自我了断。
  她最终在前厅一个普通的位子上坐下来,要了一坛子竹叶青,还有满满一大桌子菜肴,一边呷着酒,一边等宇文。
  在水一方,这个地方的竹叶青有着独特的味道,甘甜醇香之外,还有一种惆怅的味道。
  人都说喝酒容易让人神志不清,思绪模糊,千金却越喝越清醒,她清晰地意识到自己是多么罪恶,多么愚蠢。她只在朱富贵那里碰壁的时候想到朱旋影,只在朱富贵不在身边的时候贪恋朱旋影的细心和温柔,她从来都把朱旋影当作路途中歇脚的驿站,却把朱富贵当做家,不管在哪里漂泊都想回去的家。
  她分明十分清楚这一点,却无耻地在朱旋影身边徘徊,这么徘徊不肯离去,伤害了朱富贵,害得朱旋影越陷越深,也给自己带来这么多烦恼。
  当初回王府是为了报复朱清清和姚静姝,可她却从未想过,即便报复了她们,和朱旋影朝夕相处,两个人之间会发生怎样的变化,这样的变化会带来多少麻烦。
  朱富贵一定是看透了自己和朱旋影之间危险的将来,才那么生气。他气得有理。无理取闹的人是她啊!
  想通了这一点,她决定再来两坛酒,喝醉了,壮胆,回去找朱富贵和好!
  女人总是这么狡猾。狡猾是女人的特权!
  郑千金绝对是得了便宜还卖乖,死要面子的类型。和朱富贵和好之后,第二天人家来找她,她还一本正经地说:“哎,你怎么来了?”
  摆明了把昨夜趁酒发疯,把人家黄花大美男重新勾搭上手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
  朱富贵差点掉头就走。
  千金连忙跑过抱住他的胳膊,嬉笑道:“既然你认错的态度这么诚恳,我大人有大量,就不与你计较了!”
  朱富贵满脸黑线,这才知道他的女人自欺欺人的水准不是一般的高!
  下午千金心情大好,又要拉着富贵去逛街,鉴于此前摸儿告诫他的悲惨经历,他一口回绝,千金不依不挠,又开始摆脸子,朱富贵心道,女人毕竟还是要面子,主动认错已经很不容易,现在就不和她计较,于是好言相劝。
  千金本来撒娇无赖有什么招数使什么招数,充分发挥女人的天赋,听他说到关于郑永亦的事情,才知道事情严重,为了哥哥着想,他不能随便出门。
  不过,她也不是这么容易放弃的人,到了晚上,夜色笼罩,华灯初上的时候,她又拉着他去逛夜市,西门夜市的繁华热闹叫她向往已久,上次朱旋影带她去,一起坐在路边的小凳子上吃拉面,看着那巨大的碗,她就想,要是什么时候能和自己喜欢的人坐在这里,两人吃同一碗面,一起喝汤就足够,还温馨暧昧,那就好了。
  那是在宫宴之前,她和朱富贵还没有重逢。
  朱富贵向来是一袭青衣,打扮地像个农夫,虽然清秀简洁,可同他在宫宴上穿的那一身贵气的明黄色修边的云白色长袍比起来,实在算不上好看。千金至今仍记得很清晰,那一晚,他第一次以皇子的身份出现在她面前,那气度,那姿色……
  啧啧,千金犯花痴。撑着下巴把朱富贵打量着,一边发出啧啧的声音,一边笑着点头,明显对自己男人很满意,朱富贵被她看得浑身发毛。
  出门前,千金拿出一件崭新的云白长袍让他穿,这件衣服修的是蓝边,虽然不如宫宴上他穿的那套贵气,却会让他显得精神。他拗不过她,去换了衣服出来。
  千金兴奋地尖叫起来:“朱富贵,你叫朱英俊么?”
  朱富贵好笑道:“我叫你男人!”
  千金围着他转圈圈,一会儿扯他的袖子,一会儿扯他的一摆,像个小鸟儿似的叽叽喳喳道:“男人,男人,男人!!”
  朱富贵被她的快乐感染起来,心道,原来穿一件好衣裳就能逗她开心,这女人蛮好养!
  千金猛地凑到他面前,灼灼地看着他:“你在想什么?”
  “在想……”朱富贵愣了一下,他总不能说我在想怎么逗你开心吧!
  “男人,你女人想亲你!”在他愣神的时候,忽然听千金如此说道。
  第七十三章
  “男人,你女人想亲你!”在他愣神的时候,忽然听千金如此说道。
  朱富贵的脸噌地烧起来,面对面,说这么露骨的话,郑千金,你是女人么?!!
  他下意识地想要推开她,她却抢先一步把红唇凑了过来,然后眨巴眨巴眼睛,似乎在暗示他,下面的工作该你了。
  将这个吻深入的工作你来做!
  朱富贵却僵硬着,手足无措。
  无奈,千金把胳膊架上他的脖颈,伸出舌尖探索着描绘他的唇,是毫无章法地乱走一通就像鸡毛掸子扫屋檐的灰尘一般,却贵在坚持,直到他忍不住痒主动张开唇瓣,她得意地伸进去,胡乱搅和一通,不得其法却已经累了,刚要悻悻地败下阵来,朱富贵半是羞涩半是恨铁不成钢地暗叹一声,和她纠缠起来。
  一旦深入千金就失去了自主权,被动地承接着他的主导,任他吸允缠绕,把自己口腔里的秘密全都窥探了去,心里的幸福和欢愉也从嗓子眼里冒上来,源源不断地通过交织的舌传到他身体里,于是他吻得越发霸道,恨不得把她的舌吞下,恨不得让她嘴里每一寸地方都印着他的印记。
  朱富贵绝不说自己很享受这个亲吻,他只会用行动表示。一次,两次,三次,直到千金被吻得晕头转向,不小心咬到自己的舌尖,疼得差点掉眼泪才惊觉再不出去,夜市也要谢幕了,两人才意犹未尽地打住,往西门夜市出发。
  夜市上人影幢幢,拥挤不堪,叫卖声和讨价还价的声音不绝于耳,各种小吃的香味络绎而至。千金挽着朱富贵的胳膊,悠哉游哉地迈着大步横冲直撞。跟他这个不喜与人接触的男人在一起倒是有个好处,那就是,即便走在这么拥挤的街道上,人们也会特意闪开为他开道,不为别的,那寒冷如霜的眼神,实在吓人。
  千金很纳闷为什么大家避他们如避猛虎,她看了看自己的打扮没什么问题,再看朱富贵只觉得英俊非凡,并无特殊之处,虽然面无表情却也没有多么不耐烦,就是一贯的神情而已。
  千金怕这里有人认出朱富贵,毛手毛脚地挡在他面前,富贵却道:“无妨,想知道的早就知道了,不该知道的自有人瞒着。”她放任性子大方地逛起来。
  千金在摊子上买东西的时候特别命令朱富贵牵着她的衣摆不准撒手,说,要让夜市上觊觎你的女人知道你是有主的!朱富贵倒也没有拒绝,只说,权当牵着一头驴吧。千金笑说,那行,你把我当驴牵着,只想着世上只有这么一头驴,弄丢了以后再远的路都得用两条腿走着。
  朱富贵笑而不答。
  千金心情好的时候根本不讲价,人家要多少她给多少,所幸她身后跟着一个活阎王,倒也没人敢宰她。她一路走一路停,又买了不少没用的玩意儿,什么手串啊匕首啊蛐蛐笼子啊,虽然花不了大钱,可买回去就不碰第二下,纯粹的浪费!
  富贵见她如此败家唯有苦笑的份儿。看来从前摸儿说的一句话很对,男人赚钱就是给女人败的!
  千金确实不怎么有金钱概念,从小到大,除了进京的时候跟着林洛被为难过几回,她从没缺着钱。她小时候有个习惯,一旦手里有了钱,就非得花出去,否则浑身不舒服。小鱼说,你是不是觉得钱多了,压得荒?
  她那时候点头,被貂小鱼愤恨地骂了一整天。不当家不知当家的苦啊。当时,姨娘们是这么说的,等以后嫁了人,当了家,就知道省钱了。可事实上,千金嫁人后比当姑娘的时候更奢侈,原因无他,朱富贵太惯着她。
  千金买了十多条项链,金银珠宝,翡翠水晶,什么质地都有。她一条条挂在富贵的脖子上,嘴里碎碎念,这么多链子拴着你,看你怎么跑!
  朱富贵无语对苍天啊!却任她这么胡闹着,只因为当初自己在江陵一走了之,对她的伤害太深,直到如今,仍然有阴影,他如何能不愧疚!
  走了几步,朱富贵胸前的东西丁零当啷,引来路人观望,他一个面皮极薄的大男人却没有丝毫懊恼,心安理得地牵着千金信步走在人们的视线里。千金觉得这样的他十分滑稽,就像戏台上化了丑角的妆却非得唱小生的戏子,里里外外透着幽默。
  但她的男人怎能让人笑话!千金气哼哼地瞪了一眼那些观众,把他脖子上的链子一一取下,只留了一条很细的银链子在上面,那链子很普通,只有吊坠特别点。
  那是一个银质的小巧的……锄头。
  千金觉得这条链子简直就是为朱富贵量身定做的!!
  千金是一个特别喜欢打扮自己男人的女人,她逛了一晚上,为朱富贵买的东西占了绝大多数。饰品,衣服,还有头巾、束发冠。
  买东西的过程还算享受,唯一令她气愤的一点就是,她看中某个东西,问他如何的时候,他总是连看都不看就说好。等她掰过他的脸,强迫他看得时候,他才会很惊讶的说,哎,这是什么东西,怎么这么丑。
  她大吼:“你还知道美丑啊!!”
  最后,他们终于找到了那家拉面摊子,要了一大碗面,两双筷子,一个汤勺。
  朱富贵看着这一大碗面,才明白为什么千金要他从中午开始就不要吃东西,这个碗实在是太大了,不辜负‘海碗’这个称号!
  面热气腾腾,千金迫不及待地拿起筷子,富贵却夺过来先用手绢擦了一边,然后交代道:“街边的餐具不干净,只此一例,以后不许再来了。”
  千金当然不依,刚要吵闹,富贵又道:“你若想吃,我做给你便好。”
  她便眉开眼笑地把另一双筷子递给他道:“那你也尝尝最后一次拉面的味道吧!”
  两个人头碰头吃着,热气氤氲在眼前,对方的笑在朦胧中别样美丽。
  晚上朱富贵背着千金往回走,千金趴在他肩头,叽叽叽地笑。<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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